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 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 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 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 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