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 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 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 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 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 庆封。庆封与崔杼 有郤,欲其 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 崔杼仇卢蒲嫳攻 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 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