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