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