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事秦, 因以瑕衅 ,以辅始 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 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 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 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 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 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