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条侯亚夫自 未侯为河内守时,许负相之,曰:“君後三岁而侯。侯八岁为将相,持国秉,贵重矣,於人臣无两。其後九岁而君饿死。”亚夫笑曰:“臣之 兄已代父侯矣,有如卒,子当 代,亚夫何说侯乎?然既已贵如负 言,又何说饿死?指 示我。”许负指其口曰:“有从理入口,此 饿死法也。” 居三岁, 其兄绛侯胜之有罪,孝文帝 择绛侯子贤 者,皆推亚夫,乃 封亚夫为条 侯,续绛侯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