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 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