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 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