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