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