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