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