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 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制 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