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