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