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