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