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