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