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