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 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 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 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 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 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