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 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 ,上下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