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