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 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