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