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