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 城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轨 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 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 安阳侯勃为衡山 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 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