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