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