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