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