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行督责 益严,税民深者 为明吏。二世曰:“若 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 ”刑者相半於道,而死人日成积 於市。杀 人众者为忠臣。二世曰: 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