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 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 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 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 西方。三十四 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