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 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 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 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