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