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 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 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 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 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 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