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 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 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 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 万人,吏所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