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 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