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 。利口辩辞 。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 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 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 已矣。”子曰:“ 於汝安乎?”曰:“ 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