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