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