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