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