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