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