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