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