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