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 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 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 收孥。宗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 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