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